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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了噜!为了120元他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情—— 曾因吸毒多次被罚 不思悔改终入囹圄
  发布时间:2017-05-15 09:20:16 打印 字号: | |

现年37岁的刘某曾因吸食毒品多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、罚款,可谓劣迹斑斑。而其不思悔改,走上了以贩养吸的道路,做起贩卖毒品的勾当。近日,刘某被闻喜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处罚金2000元,并追缴违法所得120元。

2016年2月、3月,被告人刘某多次从张某处以每粒90元的价格赊买毒品海洛因片,并以每粒100元的价格将毒品海洛因片贩卖给他人,从中获利120元。

法庭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刘某为获取非法利益,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海洛因片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。鉴于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自愿认罪,可以从轻处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七条、第四十六条、第五十二条之规定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”,在这个案件中刘某所获毒资尽管只有120元,数额虽少,但其所作所为却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。国家禁毒办公布的《2016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》显示:2016年我国新发现吸毒人员44.5万名,全国吸毒人员总量仍在增长,毒品贩运活动持续高发多发,毒品消费市场特别是滥用合成毒品规模持续扩大,呈现出传统毒品、合成毒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叠加滥用特点,毒品社会危害依然严重。大家应当引以为戒,珍爱生命,远离毒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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